关于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-香港分行于恶劣天气下的服务安排通知

  配合香港交易所于 2024 年 9 月 23 日(生效日)开始实施有关市场在恶劣天气[1]下维持正常运作的新安排(恶劣天气下维持交易), 兹通知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-香港分行(以下简称:本分行)对应在恶劣天气下维持交易的银行服务安排

  当遇到恶劣天气时,本分行将暂停营业,并只以企业网上银行提供账户查询类服务。尽管上述情况,恶劣天气时,本行就以下服务将有特别安排或改动:

  (1)支票结算交收及汇款服务:纸本支票而言,维持不提供交收服务[2],而于前一个营业日截票时间前存入之支票,将提供结算交收服务;

  (2)企业网上银行可以进行查询类交易,其它交易服务将会于下一个工作日处理。

  为确保客户能于恶劣天气下继续享用本行服务,现提醒客户请预先办理企业网上银行,并经常检查以确保登入及操作正常。同时,亦请确保客户之电子渠道第三者转账限额已调整至切合需要的水平。如有需要,客户可预先透过网上银行调改资金调拨的限额。

  如有任何查询,请致电您的客户经理。

  如本通知的中、英文版本有歧义,概以英文版本为准。

  

  

  

  

  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-香港分行

   2024年9月23

  

  

  

  

  

  



  [1] 恶劣天气指香港天文台发出八号或以上台风信号或黑色暴雨警告,又或香港政府公布极端情况。

  [2] 适用于在全日恶劣天气的情况。